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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采中學男教師聲稱被同校老師「整蠱」要求補償 區院裁定敗訴 (18:09) – 20250814 – 港聞

風采中學男教師聲稱被同校老師「整蠱」要求補償 區院裁定敗訴 (18:09) – 20250814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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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采中學男教師早前就6宗校園事件,入禀區域法院提出僱員補償申索,包括聲稱一名女教師曾「刑事恐嚇」要「整蠱」及「殺死」自己,又提到自己被儲物櫃上的物品弄傷頭部。區院法官昨(13日)頒判辭指,涉事女教師曾說「我要整蠱你(男教師),我整蠱咗你好耐啦」,認為女教師是藉著有關言論,強調無陷害男教師的意圖,裁定男教師就其中5案敗訴。另外,法官接納男教師指,他被儲物櫃上的物品弄傷頭部,下令校方支付300元醫療費。

本案申請人為Chan Man Sau(音譯陳文壽),答辯人為風采中學(教育評議會主辦)法團校董會。區院法官陳錦泉昨頒布的判辭提及,申請人自2009年10月於風采中學擔任體育及數學老師,他早前向校方提出7宗僱員補償申索,法庭昨就其中6案頒判決。

判辭披露,申請人指4宗校園事件令他承受「精神創傷」,其餘兩宗事件分別令他「下腰背撞傷」和「頭部受傷」。就其中一宗「精神創傷」事件,申請人指,同校的陳老師2018年12月缺席羽毛球學會活動,之後兩人討論事件,其間陳老師表示要「整蠱」及「殺死」他,他質疑陳老師受其他同事指使陷害他。

陳官引述申請人偷錄的對話錄音指,陳老師曾向申請人指出,「我要整蠱你,我整蠱咗你好耐啦」,又說「如果我要整蠱你嘅話,我一早殺咗你」。陳官分析,陳老師只是想指出,若她真的想害申請人,便早已得逞,從而安撫申請人。陳官認為,陳老師並非故意要害申請人,裁定她沒在對話恐嚇申請人,判申請人敗訴。

於學校頭部受傷 官令校方賠300元醫藥費

至於申請人獲裁定勝訴一案,申請人指,2019年1月某日,他在校內男更衣室儲物櫃取回物品後,為儲物櫃上鎖,其間感覺難以抽出鎖匙,遂以身體貼近櫃門施力抽出,終被櫃門突出的男性圖像牌弄傷頭部。陳官提到,申請人在意外發生後不久,把頭部受傷的圖片及醫生紙傳送給校長,接納申請人的說法,裁定校方須賠償300元醫療費。訟費方面,陳官以暫准命令方式,下令校方就「頭部受傷」事件向申請人支付訟費,同時下令申請人就其5宗敗訴的案件,向校方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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