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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員涉「秘撈」 案發時未如以往申報醫療輔助隊兼職 上司認無經驗處理 (14:49) – 20251119 – 港聞

海關關員涉「秘撈」 案發時未如以往申報醫療輔助隊兼職 上司認無經驗處理 (14:49) – 20251119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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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關高級女關員新冠疫情期間涉嫌向海關虛報28次在家工作,又訛稱沒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實受薪於醫療輔助隊。關員否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及欺詐兩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的直屬上司供稱,若關員無申請而從事外間工作,屬違反部門指引,而被告案發時出現申請「空窗期」。不過上司盤問下同意,以她所知,被告與她一樣在案發前無處理相關申請的經驗,有如「摸住石頭行」。

女被告李桂華(42歲)否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指她身為高級關員於或約於2022 年3月18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名為「有關申請兼任外間工作一事」的報告表格,及在要項表示李於 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間,沒有執行任何外間工作。被告另否認欺詐罪,指她於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後28次執行在家候命工作,涉及海關發出的19,230.61元。

海關督察詹宇寧供稱,她在有關時間擔任港珠澳大橋貨物支援組主管,是被告的直屬上司,她指海關容許關員有外間工作,但須填寫表格申請,並由她和兩名上級簽署,再交由行政部審批,每半年覆核一次。被告在2021年5月至翌年4月期間沒有作有關申請,出現「空窗期」,詹遂要求被告解釋,被告稱過往一直兼任醫療輔助隊並有申請。詹提到,若從事外間工作前無申報,違反部門指引,「我會考慮唔幫佢申請」。

辯方盤問表示,詹的角色實際上是協助下屬提出申請,無權決定申請結果,僅「將心比己」代上級考慮遇到下屬無申請時如何處理,詹同意。詹亦同意海關內部就相關申請沒有特定表格,涉案表格用途廣泛,她不知有何規格須跟從;而時至今天海關仍無處理「空窗期」的程序,只著「嚴謹啲」。辯方並指,詹和被告在本案前均無處理「空窗期」申請的經驗,「講得俗啲,大家都係摸住石頭行,應付長官」,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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