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11月28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於2026年5月1日實施。
《條例》規定,駕駛單車、電動單車期間,不得醉酒駕駛,不得雙手離開把手或手中持物,不得看手機或手持聽電話。駕駛、乘坐電動單車必須佩戴頭盔,有關頭盔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違反規定的,可罰款50元人民幣以下。(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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