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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新界北打擊駕駛罪行 拘5男檢依托咪酯及冰毒 (12:20) – 20260111 – 港聞

警新界北打擊駕駛罪行 拘5男檢依托咪酯及冰毒 (12:20) – 20260111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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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交通部一連兩日(1月9日至10日)在新界北區展開代號「追捕者」的行動,以打擊停牌期間駕駛、酒後駕駛、毒後駕駛及藏有危險藥物等罪行。行動中,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及一名非華裔男子,他們年齡介乎36至52歲。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凌晨時分於在區內截查多輛行車不穩定的私家車,並對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當中,一名39歲姓周和及一名52歲姓李本地男司機以及一名36歲非華裔男子分別於新田公路,錦田公路及十八鄉交匯處被發現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3名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另外,特遣隊人員在1月10日晚上11時左右於八鄉一個加油站內發現一輛形迹可疑的白色私家車,遂將其截停並向車上兩名本地男子搜查,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姓唐(40歲)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藥物檢測涉嫌「受藥物影響下駕駛」、「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被通緝人士」被捕。此外,兩名男子均未能解釋如何取用該車輛,特遣隊人員從他們身上及車廂內檢獲9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彈、約0.7克懷疑「冰」毒、一批毒品吸食工具、三粒懷疑「威而鋼」(俗稱「偉哥」藥物)及一對不屬於該車輛的假車牌。人員遂以涉嫌「藏有第一部危險藥物」、「藏毒」、「藏有吸食工具」、「藏有虛假文書」及「未獲授權取用車輛」拘捕該名男司機及姓李(41歲)本地男子,行動中檢獲的懷疑毒品及第一部危險藥物總值約5000元。

警方重申,「醉酒駕駛」、「受藥物影響下駕駛」、「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停牌、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此外,警方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相關字詞﹕藥駕 依托咪酯 冰毒 偉哥 太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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