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3 HKT 17:18
- 2026-05-13 HKT 17:33″ title=”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港台圖片)”>
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港台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香港科技大學一名時任講座教授,控告他從朋友收賄40000元,並向兩名同事派發利是,以協助一名學生入讀他負責的碩士課程,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63歲被告劉紅斌去年3月至5月案發期間,是科大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的課程主管,負責審閱課程的入學申請及與申請人進行面試以決定取錄名單。
被告承認當時收到一名朋友求助,指一名學生有意入讀該碩士課程,雖然該學生的學歷不符合入讀有關碩士課程的基本要求,被告仍指示海洋科學系一名講師安排該學生參加面試,並在面試時指示對方不要難為該學生及建議取錄。
被告承認在該學生獲有條件取錄後,從朋友接受賄款,並向該名海洋科學系講師及一名負責收生的職員分別提供5000元及1000元利是。該名講師及職員拒絕接受,並向科大匯報事件。涉案學生最終沒有獲取錄。
廉署發言人表示,本案因兩名大學職員正直拒絕受賄而揭發,科大亦主動舉報貪污,並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稱,大專院校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大專院校收生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編輯:鍾慧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