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9 HKT 16:52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有關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主動調查報告,公署發現,地政總署就人造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工作、相關爭議的處理、涉及在政府土地上施工的許可申請的審批,以及屋宇署就危險斜坡修葺令的發出及跟進以至代辦工程,均有不足之處,尤其處理效率極需改善。
公署又說,就私人人造斜坡出現維修不足的狀況,土木工程拓展署可加強對業主的教育及支援。此外,就私人斜坡風險管理的跨部門執管協作,仍有很大改善的空間。
公署向地政總署、屋宇署及土拓署提出合共37項改善建議,包括地政總署應就新建斜坡的鑑辨個案,以及因地籍狀況改變而需要重新鑑辨的個案,在完成或修訂鑑辨結果後,立即將鑑辨結果通知維修責任人;地政總署應就危險斜坡修葺令涉及於政府土地上施工的許可申請,持續檢視審批進度;屋宇署應歸類複雜個案,加強跟進機制,及早主動介入、作出協調及提供支援。
公署亦建議,3個相關部門應就涉及斜坡維修責任爭議的個案設立監察機制,確保所有跨部門的資料交換及意見諮詢適時進行,並加強職員培訓,確保部門之間在有需要時會積極向其他部門提供所需協助,盡快解決爭議。
編輯:陳樂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