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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假新聞法」正式生效 散播假消息最高罰損失 5 倍賠償 YouTuber 亦受規管

南韓「假新聞法」正式生效 散播假消息最高罰損失 5 倍賠償 YouTuber 亦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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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街道上行人使用手機.

  • 作者

  • 發佈日期

    2026-07-08

  • 閱讀時間

    6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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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由 7 月 7 日(星期二)起正式執行新修訂《資訊通訊網絡法》,俗稱「假新聞法」。法例賦權法院可就蓄意散播虛假或經操縱資訊、意圖圖利或造成傷害的新聞機構及大型社交媒體帳戶(包括 YouTube 創作者),判處最高達實際損失五倍的懲罰性賠償。支持者稱法例目標是保衛民主,但新聞界及人權組織則憂慮會造成「寒蟬效應」。

累犯罰款可達 10 億平台須主動篩查

法院可就散播非法、虛假或經操縱資訊而致人受損或圖利的新聞機構及大型社交媒體帳戶(包括 YouTube 創作者),判處最高達實際損失五倍的懲罰性賠償。若任何人在法院裁定某資訊屬虛假或經操縱後,仍兩次以上散播該內容,媒體監管機構最高可處以 10 億韓圜(約 65.6 萬美元,折算約港幣 512 萬元)罰款。

修訂後《資訊通訊網絡法》被稱為「假新聞法」,若被當局界定為展示「非法」內容,訂閱人數逾 10 萬的 YouTuber 及高流量 TikTok 帳戶均須承擔懲罰性賠償。換言之,網紅同樣「中招」。台灣中央社報道則指,韓國企業 Naver、Kakao 及美國科技巨擘 Google 和 Meta 等平台必須建立供用戶舉報虛假或受操縱資訊的機制,並每 6 個月公布透明度報告,說明受理投訴與處理情況。

由平台先判斷真假 學者憂變「網絡檢察官」

外界最關注爭議在於,判斷資訊是否「虛假或經操縱」的第一關並非法院,而是各大平台自行審核。南韓媒體通信委員會強調法例並非審查工具,決定舉報內容是否構成虛假或操縱資訊的是網上平台私人營運者,而非政府,同時法例豁免符合公眾利益的報道,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不過學者及新聞界並不買帳。首爾德成女子大學教授金弘烈(Kim Hong-yeol)警告,網絡公司最終或會淪為「網絡審查者」,或因採取過度審慎的內容審核政策以規避法律責任,在過程中移除合法內容。韓國記者協會亦發聲明指出,新聞機構若持續面臨龐大索償或法律糾紛,本身已足以造成「不可避免的寒蟬效應」,並強調「即使法例目的合理,若執行方式令傳媒及一般市民不敢自由批評及監督當權者,亦會侵蝕民主的根基」。

首爾外國記者俱樂部亦表態關注,指出憂慮事件可能影響傳媒運作及資訊自由流通。

源於戒嚴風波 美方亦批評「侵犯言論自由」

法例出台與南韓政局動盪不無關係。總統李在明因憂慮南韓網絡輿論及資訊環境,因而推動新法。事緣前總統 尹錫悅在 2024 年一度宣布戒嚴並引發風波,尹錫悅事後被彈劾及革除職務,並因叛亂罪被判終身監禁,他已就此判決在今年 2 月提出上訴。

美方對此亦有意見。法例於去年 12 月通過後,美國副國務卿 Sarah B. Rogers 在 X 發文批評,指修訂法例危害科技合作,並認為「予受害人民事求償手段,總勝於賦予監管機構侵入式權力,進行以觀點為本的審查」。

至於外國平台如何配合執行仍是未知數。南韓大型網絡企業如 Naver、Kakao 據報已按韓國網絡自律組織指引,更新舉報及處理虛假資訊的系統,惟 Google 旗下 YouTube 等外國大型平台將如何合規仍不明朗,YouTube 方面則回應會致力平衡開放原則與保護用戶的責任。

總結:言論自由與打假拉鋸戰只是剛剛開始

南韓「假新聞法」正式落實,但爭議遠未平息。誰有權界定「真相」、平台審核機制會否過度刪文、外國科網巨企又能否順從南韓法規,皆是未來需要觀察的焦點。隨着生成式 AI 令假資訊製作更容易氾濫,南韓這場實驗勢將成為其他國家參考(或警惕)的案例,預料新聞界與政府之間的角力將持續發酵,首宗涉及五倍賠償的訴訟結果亦值得留意。

來源: AP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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