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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將檢視優化工作暑熱警告後情況 明年夏季前評估須否再調節 – RTHK

勞工處將檢視優化工作暑熱警告後情況 明年夏季前評估須否再調節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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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表示,原有「工作暑熱警告」機制較著重濕度和空氣流動構成的熱壓力因素,陽光直接照射的熱幅射因素相對低,導致機制對於空氣流動差、濕度高的情況較敏銳,同時高溫太陽照射的熱壓力反應低,系統警告級別追不上市民期望。

他指出,勞工處因此早前優化系統,加強相對弱的部分,當熱輻射水平強烈、溫度較高,便及早啟動較高警告級別。勞工處將檢視改良後的落實情況,明年夏季前評估是否需要再調節。

許澤森在一個電視節目說,希望機制能夠吸收不同檢測工具的長處,如果直接將本港工作暑熱警告套用為採用「濕球黑球溫度」指數,邏輯上會降低空氣流動和濕度構成的熱壓力評測敏感度,喪失暑熱警告的部分功能。他強調,勞工處需要全面照顧在戶外烈日當空工作,以及身處室內悶熱環境的僱員。

許澤森又說,現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並非法例,但僱主有責任就僱員高溫下工作引起熱衰竭或中暑做好風險管理,否則亦屬違法。現行職安健條例有條文處理管理責任疏忽的法律責任,但可以再進一步探討將指引中的個別部分,加強力度。

他認為不少僱主未必熟悉暑熱情況下需要採取的步驟,及預期達到的消暑效果,當中仍然有磨合和學習過程,需要時間讓僱主、僱員和政府三方合力做好。

至於應否將中暑納入職業病,許澤森稱持開放態度,「職業病」關乎身體健康狀況與特定處境工作環境有醫學因果關係,需要有足夠醫學理據,探討清晰的法律字眼。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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