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男子涉於13年前訛稱為警察,插贓嫁禍一名當時16歲中學生藏毒,聲稱可幫男學生擺平事件,然後用不同藉口去男學生索取款項,騙取共逾4.7萬元。涉案男子今日(26日)於區院承認9項欺詐罪及一項盜竊罪。法官指出,被告到事主就讀的學校外等候對方,又藉詞事件涉黑社會人士,案情嚴重,下令被告還押至明日判刑。
被告梁偉傑(現59歲,案發時任運輸工)承認案情指,2012年11月陳姓事主獨自在天水圍銀座消遣,其間被告拍陳的膊頭,自稱是警察及很快地展示一張類似警察委任證的證件,然後帶陳到附近銀行的後門搜身。被告從陳的斜孭袋搜出一小包白色粉末,聲稱陳涉藏毒及要帶返警署。
陳在途中哭訴及不斷稱毒品不屬於他,被告提議可幫陳擺平事件,並取走陳銀包內的800元。及後兩個月內,被告四度到陳就讀的學校外等候對方,以調查陳手機內容及「識得警署內檔案室的人」可幫陳取消調查檔案等為由,盜竊陳的手機及詐騙共5,650元。
後來被告藉詞他的同事因為幫助陳而被捕,需支付「安家費」,以及需要金錢與黑社會人士談判以解決陳的麻煩,索取大額金錢。陳自掏腰包外還多次向同學籌錢,向被告支付逾4.1萬元。陳的一名同學的母親曾拒絕向陳借錢並揭發事件,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反指是陳搶走他裝有11萬人民幣的手提包後被捉到,陳求饒及稱會分期償還涉款。
案情另指,被告於2013年被捕後棄保潛逃,至2024年在羅湖管制站再次被捕。
相關字詞﹕欺詐 法庭 編輯推介
Comments are closed, but trackbacks and pingbacks ar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