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企高管減薪可能高達五成
據報道,中國多個省市紛紛公布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當中包括要對國企領導薪酬水平作出嚴格規範。
中國國家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本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時提出,要調整國企「偏高、過高收入」,並要「根除」國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
中新社星期四(8月21日)報道,北京、上海與廣東等省市已出台相關改革方案;香港《南華早報》稱,主要國企尤其是金融銀行領域的部分高管人員將面臨減薪50%。
一些學者也在官方媒體上倡議在薪酬問題上體現政企分開,對由政府任命的雇員實施「凖公務員」工資體制。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接受中新社採訪時說,目前中國國企高管的薪酬問題,實質是「市場化的薪酬用在任命制的幹部身上」。他建議政府任命的董事會出資人代表,薪酬按照公務員並參考經營狀況進行管理。
中共《人民日報》星期四刊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金碚的評論文章,提出了相似的見解。
金碚建議將國企「老總」分為國家雇員和企業雇員兩大類。原則上,國家雇員的薪酬體制體現「凖公務員」規則邏輯,企業雇員體現市場化的職業經理人規則邏輯。
文章說,前者應類似公務員的考核要求,同時也要適應市場競爭的要求,即報酬中還應包含承擔經營風險的收益;後者可以與一般企業的薪酬制度相同,即薪酬與效益直接掛鉤。
「差別對待」
《南華早報》指出,以中國工商銀行董事長姜建清為例,其2013年薪資為近200萬元人民幣。相比之下,一些部級幹部年收入僅為約20萬元。
但是,一些國企高管仍然與西方大企業高管比較,不滿其收入太低。
習近平星期一(18日)說,要從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逐步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調整「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
據新華社報道,習近平重申要在國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國有企業負責人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凖的業務支出外,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稱,習近平實際上已在星期一的會議上批准了相關的改革方案,並將分兩步實施。
消息人士稱,當局將首先降低主要國企的高管人員薪酬,尤其是在金融和銀行業領域,部分高管需減薪50%。
其次,當局將逐漸推進工作職責改革。政府任命的官員將有可能進入董事會,日常運營管理將交給外部招聘的高級經理人,薪酬標凖與國際接軌。
《南華早報》指出,這種新管理模式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相似。作為香港軌道交通的唯一運營商,港鐵雖然在港交所上市,但特區政府仍是最大股東,並任命三名代表進入港鐵董事局,以確保港鐵遵循港府政策執行的大方向。
而據中新社報道,上海市率先公布了國資改革方案,首都北京與廣州等省市繼而陸續跟隨。各地方案在調整薪酬政策方面傾向於對國企高管中國家任命人員與市場化選聘人員採取差別對待。
以天津市為例,當地提出,市場化選聘人員薪酬可根據人才市場及公司情況採取協商方式確定;對行政任命人員根據「兩低於、兩掛鉤」原則,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和業務消費等。
所謂「兩低於、兩掛鉤」,即工資總額增長要低於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的增長水平;個人收入與單位經濟效益掛鉤,與個人業績貢獻掛鉤。
《南華早報》指出,中國上一任總理溫家寶2002年就任時承諾,將把國企高管薪酬水平限定在年薪「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的12倍」,2009年調整為「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的30倍」,但有關改革直到溫家寶於2012年卸任時仍未推進。
報道引述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中心主任李實教授說,改革呼聲一直都有,但在過去阻力太大。但是習近平大力推動反腐樹立了威望,倘若他堅持到底,改革有望成功。
(撰稿:葉靖斯 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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