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總統簽署2項新法案「佔領」中國南海島礁  中國召見菲大使交涉 (17:53) – 20241108 – 兩岸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11月8日通報,中國外交部已就菲律賓出台所謂《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召見菲律賓駐華大使提出嚴正交涉;菲方依據《海洋區域法》在南海採取任何侵權挑釁行動,中方都將予以堅決應對。

毛寧說,菲律賓所謂《海洋區域法》將中國黃岩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對此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毛寧指出,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非法、無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認,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菲律賓打着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毛寧說,該法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導致南海局勢複雜化。

關於所謂《群島海道法》,毛寧指出,其中多處與國際法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決議不符。中方要求菲方切實遵守國際法,不得損害各方依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當天,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簽署菲律賓《海洋區域法》(Philippine Maritime Zones Act)和《群島海道法》(Philippine Archipelagic Sea Lanes Act)兩道法案。他在簽署儀式上說,這兩道新法突顯出菲律賓保護海洋資源的決心,也讓菲律賓的國內法與國際法一致化,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提高政府的海洋治理能力,加強經濟發展及國家安全。

《海洋區域法》界定菲國海事區域,並授予菲律賓可在這個範圍內行使的法律權力。新法並規定,建造於菲律賓海事區域之內的人工島(理論上包括南沙群島中國興建的人工島),屬於菲律賓政府;若專屬經濟區與其他國家重疊,則依國際法協商劃界。

《群島海道法》授權菲律賓總統依國家安全、航行安全、漁場保護與環境保護等考量,在菲律賓群島水域指定海上航道,管理外國船舶及飛機的通行路線;在群島海道行使通行權的外國船舶及飛機,不得從事威脅菲律賓主權、領土完整以及政治獨立的活動。(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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