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台翁涉摸女店員胸部 辯稱「拍膊頭」獲不起訴 (17:46) – 20251210 – 兩岸

台灣嘉義市一名7旬男子今年8月20日涉嫌在當地一家量販店徒手觸摸女店員右肩及右胸上緣,遭女店員提告,被告辯稱當時僅是拍女店員肩膀詢問某種商品陳列處,否認觸摸對方胸部。

中央社12月10日援引嘉義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報道,涉事地點沒有閉路電視,沒有第三者目擊,案件除「單一指訴」外,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可佐證,認為被告性騷擾犯罪嫌疑不足,決定不起訴處分。

同一被告在今年8月14日前往嘉義市一處檳榔攤,徒手抓住「檳榔西施」(販賣檳榔的女性)右手臂以拉近雙方距離,老翁再以右手觸摸其胸部,涉嫌性騷擾,檳榔西施憤而提告。

老翁辯稱,因坐輪椅害怕跌倒才會抓住檳榔西施,但檢方透過閉路電視畫面發現,老翁已涉及性騷擾罪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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