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兩岸
2026年1月10日星期六
國家網信辦1月10日公告,為規範互聯網應用程式(App)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網信辦起草了《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定(徵求意見稿)》,即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6年2月9日。
根據網信辦發布的《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定(徵求意見稿)》,全文共有39條,分為總則、互聯網應用程式運營安全管理要求、軟件開發工具包運營安全管理要求、應用程式分發平台安全管理要求、智能終端安全管理要求、監督管理、附則7部分。
徵求意見稿提出,互聯網應用程式應當僅在用戶主動選擇使用拍照、發送語音、錄音錄像等功能時調用相機、麥克風權限,不得在用戶停止使用相關功能或者無關場景調用相機、麥克風權限。
內容詳見:《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定(徵求意見稿)》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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