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督彭定康和英國大學校長呼籲為香港BNO持有人提供本地生學費待遇

倫敦 — 

10月17日,包括牛津大學前校長和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Lord Patten of Barnes)在內的6位英國大學現任和前任校長聯名致信英國教育大臣方佩芝(又譯布里奇特-菲利普森,Bridget Phillipson),呼籲為在英國居住滿三年的香港BNO簽證持有人提供本地生學費待遇。

這項呼籲引發了廣泛關注,許多BNO持有者和相關人士向美國之音表達了他們的看法。

BNO簽證持有者面臨的教育困境

19歲的張晞晴(Chloe Cheung)來自利茲,四年前透過BNO計畫與家人來到英國。她向美國之音表示:「國際生學費狀態對我產生了重大影響,特別是在我決定是否繼續學業時。2023年6月,我參加了A-level考試。在考試之前,我已經收到了約克大學、曼徹斯特大學和倫敦國王學院的有條件錄取通知,準備學習哲學、政治和經濟。而與家人討論後,我們意識到根本無法負擔高昂的國際學生學費,這些費用從6萬到10萬英鎊不等。因此,我不得不放棄這些錄取通知,轉而專注於尋找工作。 」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贊助人彭定康在信中指出:「羅素集團大學的國際學生本科課程年均學費約為25,000英鎊。對於一個想學醫的年輕BNO持有人來說,即使他或她克服了重重困難——平均只有7%的名額留給國際學生——贏得了一個名額,他或她仍然要面臨五年內每年支付高達50,000英鎊的費用,而且沒有學生貸款系統來幫助BNO持有人承擔這些費用。

自2021年1月BNO簽證計畫推出以來,已有超過18萬BNO護照持有者及其家屬來到英國生活。許多是帶著正在英國學校就讀的孩子的家庭。此外,2022年11月的規則變更允許18至27歲的年輕人獨立於父母申請BNO計畫。然而,目前居住在英格蘭和威爾斯的年輕BNO簽證持有者需要支付高昂的國際生學費,且無法獲得學生貸款,這使許多人難以負擔大學教育。

免費代理許多港人案子的人權律師納加·坎迪亞(Naga Kandiah)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指出:「你看阿富汗人、烏克蘭人,他們來到這裡,獲得福利,一切都是免費的。而這些BNO香港人卻沒有。當阿富汗人來到這裡時,他們被授予永久居留權,可以上大學,可以做任何事情。 BNO計劃是一個類似的計劃,是因為政治動盪而引入的。然而,他們(香港人)卻在申請學生貸款和本地學費方面面臨困難。 」

事實上,來自烏克蘭或阿富汗的學生可享有本地生學費待遇,歐盟學生在英國、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居住滿三年後也可獲得本地生學費資格。彭定康在信中強調:「這種不符合資格的情況也與歐盟學生不一致。根據歐盟定居計劃獲得’定居’或’預定居’身份的歐盟公民,只要符合通常的居住規定——即在課程開始前的三年內一直居住在英國、直布羅陀、歐洲經濟區(EEA)或瑞士,通常就可以獲得本地生學費待遇和學生貸款系統的資格。」

想為英國社會做出貢獻

「我們不是來這裡領取福利然後離開的;我們想為英國社會做出貢獻,」張晞晴告訴美國之音。

彭定康在信中指出:「英國政府統計數據顯示,大學畢業生的年收入比未上大學的人高10,000英鎊(基於中位數收入,24,000英鎊對34,000英鎊)。根據目前的稅收等級,這相當於每位畢業生每年向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多繳2,000英鎊。從宏觀層面來看,政府自己的計量經濟分析表明,擁有大學學位的勞動力比例每增加1%,英國經濟的長期生產力水準就會提高0.2%至0.5%。 」

去年移民英國的前彭博社記者、現聖瑪麗大學倫敦分校講師克洛伊-羅(Chloe Lo)向美國之音表達了她的觀點:「我認為,所有BNO持有人或簽證計劃持有人在英國居住三年後都應該有資格獲得本地生學費待遇。他們為歐盟學生延長了這項待遇,但我們是天生的英國國民。我們不能獲得本地生學費資格,這不是錯的嗎?考慮到英國現在肯定是我們的新家?我的兒子現在上11年級,三年後將上大學,如果他不能獲得本地生學費資格,我們將面臨至少三倍於本地生的國際學生學費,普通理學學士學位的費用從9250英鎊上升到30000多英鎊。 」

19歲的倫敦國王學院法律系學生李瑞斯(Rex Lee),作為BNO簽證持有人的子女來到英國,目前是工黨遊說團體「東亞和東南亞裔支持工黨」(ESEA4Labour)的發言人。他向美國之音表示:“國際生學費對我和家人來說是巨大負擔。我不得不一邊學習一邊打工來支付學費。”

李瑞斯也補充說:「我絕對支持BNO香港人在英國居住三年後獲得本地生學費待遇。事實上,我已經成功向工黨大會提交了一項關於香港人的動議,其中包括在英國居住三年後授予香港人本地生學費待遇。目前,這項提案正在接受全國政策論壇(工黨的政策制定部門)的審查。 」

本地費擴展全國

張晞晴強調了BNO持有者獲得本地生學費待遇的重要性:「我堅信BNO香港人應該獲得本地生學費待遇,因為這對許多需要支持子女教育的家庭至關重要。這也是一個公平問題——在英國居住三年後才有資格獲得本地生學費的要求應該像其他英國護照持有人一樣適用於我們。我們不是為了利用系統而要求更低的學費。我認為這是英國政府對BNO簽證持有人的一種投資。 」

彭定康在信中呼籲:「我們呼籲英國政府效仿蘇格蘭政府的做法。蘇格蘭政府在2023年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庭案件Ola Jasim訴蘇格蘭部長案之後,該案裁定高等教育的居住要求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蘇格蘭政府此後將要求降低為『通常居住』在蘇格蘭,取消了『定居身分』的要求,而是要求在該國有三年的居住證明。 」

目前,蘇格蘭政府已於2023年引入了BNO持有人在蘇格蘭居住滿三年後可獲得本地生學費待遇的政策。香港監察組織正呼籲將此政策擴展到全英國。教育部已收到相關會面請求,但尚未確認是否會安排會議。

張晞晴最後表示:「對許多學生來說,如果沒有政府學生貸款的支持,普通家庭幾乎不可能負擔得起數萬英鎊的學費。這導致像我這樣的人在等待公民身份的過程中失去了數年的教育機會。

我認為自己相對幸運,找到了工作,但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既失去了教育機會,又失去了就業機會。這種情況不僅對個人和家庭有害,對整個英國也是如此。 」

彭定康在信的結尾強調:“現在是時候讓一代聰明的年輕學生追求他們的夢想,並在居住三年後授予BNO持有人本地生學費待遇。”

除彭定康外,其他聯名的校長包括:格林威治大學校長博滕勳爵(Lord Boateng)、伯恩茅斯大學創始校長考克斯男爵夫人(Baroness Cox)、杜倫大學校長凱倫·奧布萊恩(Karen O’Brien)教授、伯明翰大學校長亞當·蒂克爾(Adam Tickell)教授、埃塞克斯大學校長安東尼·福斯特(Anthony Forster)教授和萊斯特大學校長尼尚·卡納加拉賈(Nishan Canagarajah)教授。

美國之音已向英國教育部發出評論請求,截至發稿時並未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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