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求愛不遂於女學生住所門外縱火 判囚57個月 (17:58) – 20250123 – 港聞

一名補習教師向一名外籍女學生求愛不遂,在女方住所門外淋潑液體,一度被捕,保釋期間易服成女性騙過保安,潛到女方住所門前,利用自備的卡式石油氣爐及報紙縱火。他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毁壞、一項縱火及一項「使用他人身分證」罪,還押至今日(23日)於區院被判刑。法官指被告多番騷擾事主,並指被告會隨機挑選女性下手,這種行為對社會構成風險,遂判處入獄57個月。

被告林世賢(現年28歲)曾任補習教師。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補習教師取得事主的地址,他不但多次騷擾事主,更在每次犯法後變本加厲,加上醫生報告顯示被告下手的對象可以是任何女性,法官直斥被告會隨機挑選女性下手的行為對社會構成風險。

根據案情,女事主案發時20歲及曾為被告的補習學生,被告曾追求女事主但被拒絕。前年5月5日早上,被告到女事主位於港島羅便臣道的住所,向大廈保安訛稱拜訪女事主一家後上樓。其後女事主及家人發現有不明的刺鼻液體從大門底漏入屋內,開門已見被告沿樓梯跑下樓。女事主家人報警,同日被告被捕,被告翌日被控刑事毁壞及押解上庭提堂。

法庭批准保釋後,被告約一周後假扮外賣員,再次騙過保安,在女事主住所門前淋潑液體。同月17日,被告戴上長假髮及口罩,向保安展示他母親的身分證後蒙混上樓。由於之前的經歷,女事主的父親已在門安裝攝像頭,他見門外有可疑身影後開門,發現門外有一個正生火的卡式石油氣爐,一旁有被點燃的報紙。他關掉卡式石油氣爐後即刻追捕被告,並在大廈外截停對方。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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