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表證成立 被告不作供不傳證人 將提憲法爭議 (17:50) – 20250401 – 港聞

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與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嫌「套丁」發展私人屋苑,因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1日)在區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本案表證成立,二人選擇不作供,辯方亦不傳召證人。據辯方呈上的承認事實,呈堂證物包括媒體於1977年發布、引述女皇御用大律師烈顯倫法律意見的文章。法庭將案押後至4月17日,以處理文件事宜;辯方透露將提出憲法爭議。

被告王光榮(72歲)及程振明(65歲)同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及串謀142名新界原居民一同詐騙地政總署,誘使署方批出興建丁屋牌照。

鍾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後,辯方讀出另一份承認事實,列出辯方呈堂的證物,其中包括2004年11月元朗區議會發送予元朗屯門七鄉鄉事委員會的信件;2005年1月時任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等人,向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致送「新界原居民權益關注組」演講辭。

承認事實續提到,2005年至2009年間,劉等去信地政總署、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及時任廉政專員湯顯明,湯和地政總署均曾回覆。此外,辯方亦呈上1977年《信報財經月刊》題為〈女皇御用大律師傑田士、女皇御用大律師烈顯倫、潘松輝大律師提供的意見〉的文章;及1977年《南華早報》、2000年和2006年《東方日報》的報道。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表示,辯方擬提出憲法爭議,屆時會由另一法律團隊處理,此期間會與控方接洽結案陳辭的事宜。辯方另申請撤銷王光榮向警署報到的限制,獲鍾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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