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內地女子訛稱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靠假學歷成功入讀港大碩士課程,3年後又管有虛假的港大畢業證書。她被控「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等3罪,今(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兩罪,餘下一罪獲撤控。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關注被告的犯案行為有否令他人失去入學機會,於是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判刑,以待控辯雙方索取有關資料。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為李思萱(28歲)。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議後,被告承認「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及「管有虛假文書」罪,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撤控。資深大律師許紹鼎求情稱,被告的母親指她自幼積極向學,她因希望提升專業背景而犯案。
鄭官質疑,被告用假學歷取得港大學位,其行為有否令他人失去就學機會,因為學額可能有限,申請人報讀課程時或須互相競爭。控方回應指,未收到有關資料。辯方則稱,明白如法學專業證書(PCLL)等課程的學額競爭激烈,但若沒相關證據證明案中課程有同樣狀況,就應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但鄭官說「唔想倉卒就呢個事項唔考慮」,於是押後判刑,着雙方先索取資料。
案情指,香港大學去年3月接獲「假學歷」投訴,發現就讀該校⽂學碩⼠課程的被告疑涉案,於是報警。警方調查稱,被告2021年12月向港大報讀課程時,自稱已取得哥倫比亞⼤學學士學位。港大在調查時收到哥大回覆指,被告從沒於哥大就讀,她向港大提交的哥大畢業證書及成績表均屬偽造。
校方去年7月19日終止被告的課程。她翌日經落馬洲管制站離港時被截停,被捕後在警誡下說,她2020年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學院後,為來港讀書而向留學中介支付人民幣38萬元,之後獲安排短暫修讀「哥倫比亞⼤學」網上課程,再獲告知已畢業。警方又在被告住所搜出一張虛假的港大「優異成績」畢業證書,但港大稱被告的真實成績僅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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