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無業漢涉於2月初攜帶兩把武士刀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因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回控罪,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
被告何永堅(39歲,無業)被控於2025年2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上次於4月3日提堂,但被告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控方今在庭上指,被告已寫信向法庭解釋缺席原因,控方現申請撤回控罪。被告表示沒訟費申請。鄭官稱被告的拘捕令已撤銷,並批准控方撤回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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