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歲少女去年8月在旺角金雞廣場後樓梯被多人掌摑約6分鐘,其間有人拍片,事件疑涉童黨欺凌。其中一名22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定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今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判刑,以先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其間被告還押。李官稱,此案涉及聯群結黨的欺凌事件,被告被判監禁或是無可避免。
被告湯佩凝(22歲,無業)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於2024年8月1日與2024年8月31日之間的某一天,包括首尾兩日,在旺角金雞廣場的後樓梯與其他不知名的人襲擊一名女子,因而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
辯方指,法庭早前已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李官說,報告內容顯示,法庭判刑前應先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辯方回應指,有關被告疑涉及毒品問題一事,已是「年代久遠」,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已還押1.5個月,被告冀能盡早完結案件,以爭取時間陪伴70多歲的外婆。李官聽罷,認為仍有必要先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所以決定押後判刑。
案情指,本案事主認識部分被告,她去年8月某天被要求到金雞廣場後樓梯就一些糾紛談判,其間遭多人掌摑約6分鐘。事主2025年3月7日報警,數名被告陸續被捕。同案被告袁珮儀(19歲,無業)、15歲女學生、17歲陳姓無業少女早前被判入更生中心,而被告黃樂謙(19歲,無業)於5月6日判刑,另一名16歲女學生則於5月21日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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