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員涉「秘撈」 證人與被告誤以為從事醫療輔助隊可豁免請假 (14:41) – 20251120 – 港聞

前海關高級女關員新冠疫情期間涉向海關虛報28次在家工作,實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秘撈」,同時收取兩份酬勞。她否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及欺詐兩罪,案件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案發時醫療輔助隊隊員供稱,他與被告一度錯誤理解通告內容,以為公務員在疫情期間獲豁免需請假才能從事醫療輔助隊的工作。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作裁決。

辯方證人林宙(譯音)作供,指他正職是保險經紀,案發時與被告李桂華(42歲)同屬醫療輔助隊深水埗丙隊,被告是他的上級。2020年兩人一次閒聊時,林詢問被告為何能在醫療輔助隊增加出勤次數,被告從手機展示一張由醫療輔助隊於同年2月初發出的通告,並指「『阿公』出張通告,可以唔使放自己假,可以返AMS(醫療輔助隊的英文縮寫),搵多啲錢」。

林續指,當時兩人對於通告的理解是公務員獲准毋須使用自己假期來從事醫療輔助隊的工作。林相隔多年,直至本案開審之前,他從相關新聞報道及接觸他的律師團隊告知下,才知道當初理解有誤,即被告毋須請假,並不等於她毋須向部門作申報。林形容在工作相處時,被告「講嘢唔係好友善」,但願意幫助隊員。

控方盤問時,指該通告列明是關於公務員參與抗疫的安排,林不是公務員,該通告與他無關,他理應不會關注該通告的內容;林表示同意。林作供完畢後,控辯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辭,辯方指被告不知道案發時她處於未申請外間工作的「空窗期」,以及誤解通告內容而涉案;控方則被告辯解理由牽強且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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