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夫婦就2009年兒子出生後腦癱及四肢傷殘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相隔15年後上月決定永久擱置聆訊,家屬召開記者會後,醫委會其後決定主動覆核終止聆訊裁決,今日(22日)下午舉行研訊。醫委會主席鄧惠瓊於會後公布,研訊小組會收回早前永久擱置案件研訊裁決的決定。
辯方陳詞時指,支持小組早前擱置聆訊決定,認為若程序繼續,有欺壓性及屬濫用司法程序,影響研訊公正性;又批醫委會秘書處「無人性、不負責任」,不能以工作量大為由而過份延誤研訊,令被告長年因壓力大需求醫精神科。控方則反駁指,被告今年7月前從未投訴研訊延誤,認為他不採取行動是由於自己被指控,不再研訊對他有利,又指不能僅考慮對被告是否不公,也要考慮對家屬是否公平,他們需要真相。
醫委會現正退庭商議,醫委會法律顧問岑炳生退庭前指示研訊小組應考慮繼續或擱置聆訊對公眾有最大利益。
辯方大律師鮑進龍陳詞時表示,案件受到拖延是源於秘書處問題,雖然明白秘書處需處理大量投訴及「無人有心做壞事」,但秘書處有責任處理行政困難或資源缺乏的問題,不能作為延誤審訊的藉口。辯方指又指,留意到2023年9月負責個案的醫委會副秘書離職,而該副秘書又表示已不記得案件細節,批評秘書處沒有就延誤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解釋。
辯方又指,研訊對被告的生活及聲譽造成非常嚴重影響,被告長期受到壓力、抑鬱及焦慮不安,並需承受嚴重偏見,過去曾放棄新工作機會,近期更需尋求精神科治療,批評秘書處無視涉事醫生遭受損害是「無人性」。
控方大律師呂世杰則重申,已有證據證明可進行公平審訊,又指秘書處並非無人性,只是被告一直可繼續私人執業,認為被告需更多資料證明自己受到傷害。
控方又稱,被告直至今年7月前,從未投訴研訊延誤,又指秘書處今年2月曾去信問被告何時可出席研訊,但當時被告回覆稱9月、10月「要讀書」,當時亦無投訴延誤。
控方又批評,辯方不能只顧研訊會對被告不公平,也要考慮事件令受害人及家屬16年一直承受後果,家屬需要真相。控方又認為,假如醫生是無罪,也可透過聆訊脫罪洗清指控,實際對自己有利,也能確保市民對醫療專業的信心。
被告兒科醫生薛守智今日無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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