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間酒樓的公司女董事涉聘用6名內地訪客表演「頂碗」等蒙古舞,公司及女董事因而共被起訴12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案件今(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早年從內地來港的女董事自辯稱,友人覺得她酒樓製作的烤全羊「幾好食」,繼而提議邀請舞者現場表演增添特色,當時她同意此建議,並向友人強調一定要「請合法嘅人」,最終交由該友人和酒樓經理聘用舞者。控方質疑,6名舞者在被告的疏忽及同意下在場表演;被告不同意。
兩名被告為黃朋珍(54歲)及「恒生糧道飲食集團有限公司」。控方傳召3名入境處人員作供,其中一名入境事務助理鄧景平(音譯)供稱,今年7月28日,上司安排他和另外兩名隊員喬裝成顧客前往涉案酒樓,他主要負責觀察其中兩名舞者索昊宇和周鈺皓,期間目睹索用雙手「扮雀仔」等;表演完畢後,他要求索和周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但兩人稱把證件漏在酒店房,最終他到兩人下榻的酒店檢查他們的雙程證,確認兩人身份。
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被告就各罪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為涉案酒樓老闆,擁有最終決策權,今年7月酒樓開張後,來自深圳的朋友黃永忠(音譯)前來進餐,認為酒樓的蒙古烤全羊「幾好食」,並提議聘請舞者現場表演。被告稱贊同此建議,同時對友人稱要「請合法嘅人」,最終交由該友人和餐廳人事經理以每日5000元聘請舞者。被告又提到,案發當日表演開始前她已離開酒樓。
另外,辯方傳召黃永忠作供,黃稱被告同意聘請舞者後,他透過友人的朋友安排,他把其中一名舞者的聯絡方式交予酒樓人事經理後便沒理會,「再之後就出咗啲事」。控辯今舉證完畢,案件將於12月17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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