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送貨員涉嫌利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又稱「偽基站」),干擾身處附近的市民的手機及向其發送偽冒短訊,為首宗以「偽基站」詐騙的案件。被告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在沒有領有牌照的情况下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兩罪,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5個月。裁判官判刑指,騙徒以專業手法利用網絡漏洞假扮成真實網絡供應商,向用戶發送釣魚信息,以詐騙公眾為目的,手法必定經仔細部署、屬有預謀,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裁判官屈麗雯指,騙徒將半徑73米之內的用戶的手機信號連接至偽基站再發送釣魚信息,容易令人信以為真,嚴重程度不亞於街頭騙案。被告蘇華諺(23歲、報稱送貨員)與同夥以流動車輛出沒於旺角、大本型商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增加公眾被騙的風險,且車輛與一般交通工具無異,可隱沒於城市中,執法部門難以追查。
屈官續指,案情顯示偽基站當時已追蹤120個行動電話的識別碼,潛在受害人不少,被告因欠「阿洋」債而獲對方安排犯案,他只是「跟車」、有否收齊酬勞均不是減刑因素,但接納案中無證據顯示有公眾蒙受損失、案發前後只歷時3天等,就兩罪判被告入獄15個月。
案情顯示,通訊局推行短訊發送人登記機制,只有登記公司和機構允許發出以「#」開頭的信息,今年2月有市民懷疑收到可疑信息,內含釣魚網站連結。警方2月17日在旺角截停一輛GoGo Van,發現藏於車尾箱的「偽基站」,被告坐在後座,被搜出兩部電話,其中一部紅米電話正運作應用程式,熒幕上不斷彈出資訊。
被告當場被捕,表示一名叫「阿洋」的人士「叫我上車睇住部機,部機係用嚟發信息嘅,呃人啲嘢就唔關我事」。警方調查顯示,紅米電話安裝了名為「KKCSMS」的裝置,分為「設備」、「數據」、「統計」和「劫持」4部分,可追蹤用戶的IP地址、行動裝置網絡代碼等,警員其後嘗試操作,接收者會收到以「#ALIPAY」為首的信息,表示為保障帳號資金安全,「已暫時关闭支付宝功能」,若要恢復帳號可點選附上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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