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本男子攜6萬支加熱煙抵港 被判即時監禁半年 (20:28) – 20251216 – 港聞

衞生署控煙酒辦表示,昨日(15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兩名自日本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截獲6萬支加熱煙。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2人。案件今日(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二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判處即時監禁6個月。

衛生署表示,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今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14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16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歡迎判決,表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會繼續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以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相關字詞﹕加熱煙 ;另類吸煙產品;衞生署;香港海關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