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通前行政經理虛假交易罪成判囚8個月 (12:38) – 20251217 – 港聞

「中國全通」時任行政經理王玉蘭涉於2014年底進行虛假交易,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虛假交易傳票控罪罪名成立,案件今(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稱,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股票市場是其運作核心,王的行為影響香港聲譽。施官判處王監禁8個月,以及支付約5.3萬元調查費用。

被告王玉蘭(63歲)於案發時為中國全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全通)行政經理。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顯示王退休後大多時間在雲南照顧年邁的父母,而王本身亦患糖尿病。辯方稱,王沒有重犯機會,而且沒證據顯示有人在事件中蒙受損失,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王緩刑或罰款。

施官稱,王的行為有一定嚴重性,可能會令市民蒙受實際損失,故本案涉及公眾利益。施官引述案例指,法例須確保能反映市場上真實的供求關係,因此這類案件的被告需被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加上王在被定罪後沒有悔意,故法庭就每項傳票控罪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本案涉及延誤,故給予4個月刑期扣減,終就每項傳票控罪判處她監禁8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

綜合控方案情及法庭裁決,案發時王的事實丈夫透過創域有限公司在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的戶口持有中國全通股份,該戶口屬於保證金帳戶,客戶可將股份抵押,以獲貸款,若被抵押的股票市值下降,公司會向客戶追收保證金。在2014年,該保證金帳戶被追收保證金。

在2014年12月29日至31日期間,王在收市前最後數分鐘內,以高於當時市場水平的價格,透過其私人證券帳戶發出一連串中國全通股份的買盤。法庭裁定,王在交易時並非真正為了購買中國全通股份,而是要造成該公司股份在市場需求方面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此舉旨在減輕因被追繳保證金而對創域構成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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