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減收非住宅用戶部分水費和排污費等規例刊憲 下周四生效
2026-01-09 HKT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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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減收非住宅用戶百分之50的水費和排污費,每戶每月寬減額上限分別為10000元及5000元;減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百分之50。(港台圖片)
政府在憲報刊登6項規例,減收非住宅用戶百分之50的水費和排污費,每戶每月寬減額上限分別為10000元及5000元;減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百分之50;以及豁免指明漁農業牌照和酒牌的首次簽發或續期的費用。
政府表示,寬減措施為期1年,將於本月15日開始實施。相關規例會於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政府早前亦透過行政措施,豁免小販和食物業相關牌照及許可證首次簽發或續期的費用,為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