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地產經紀涉就足球賽事非法收受賭注共逾340萬元,被控兩項收受賭注罪,案件經審訊後今(9日)於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裁決。審訊時被告自辯稱只是和朋友「打牙骹對賭」,並非以莊家身分收賭注。暫委法官韋漢熙頒判辭指,被告並非與友人各自下注支持自己心儀的球隊,而是來者不拒地同時接受他人就不同球隊下注,並以莊家身分大量及頻繁地收取賭注,遂裁定他兩罪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作求情,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為賴國驃,控罪發生於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被告自辯指,他只是與WhatsApp群組中的數名朋友「打牙骹對賭」,例如「佢鍾意曼聯……我又鍾意利物浦咁樣」。法官回應指,惟被告幾乎每天的不同時間都報盤及接受下注,基本上來者不拒地接受他人就不同球隊下注,而非只准眾人就大家持相反立場,即各支持一隊的賽事對賭。加上被告曾對與他支持不同球隊的下注者說「祝好運」,法官認為這些祝福語不應出自與他對賭的人,而是應出自中間人或代理人之口,令法官懷疑被告並非在與友人「對賭」。法官指,可見被告是以莊家身分大量及頻繁地收取賭注。
辯方又稱,被告客氣地要求下注者繳付所欠賭款,如「方便入數嗎?」及「找埋尾才玩,可以嗎?」,這些都是朋友間說的話,而非生意上的談吐,可見他們的行為只是朋友間的對賭。但法官指,被告客套地提出要求,可能只是為了較順利地收取賭款,這做法與控方提出的「被告以生意或業務形式收取賭注」的指控並無抵觸。
另外,被告自稱曾致電戒賭熱線求助,惟最終沒接受協助,因為「賭錢賭到俾人告」屬難以啟齒。法官不接納這說法,並指被告企圖以「自己爛賭」的說法來掩飾他大量及頻密地以莊家身分幾乎來者不拒地接受賭注,因此裁定他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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