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司機2024年在旺角駕駛貨車時撞斃橫過馬路的82歲老婦,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9日)於荃灣法院(暫代區院)判刑。辯方求情指,雖然被告駕車時曾與車上同事聊天,但沒查看手機,故其分心程度不算最高。法官譚思樂則稱,被告原本有數秒時間有機會透過車鏡看到老婦,惟他未能適當地留意不斷變化的路況,法庭裁定他的罪責為中等程度,判處他監禁13個月,須停牌5年以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控罪指,被告陳世鳴於2024年5月20日在旺角洗衣街近山東街危險駕駛中型貨車,引致鄺姓事主死亡。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及行車記錄儀片段,當中車上片段顯示,被告與車上同事聊天期間發現貨車撞倒事主,被告於是說「X街,要踎監啦」。辯方其後求情指,被告雖然與人聊天導致在聽覺上分心,但他至少沒查看手機或發信息,即在視覺上沒分心,分心程度不算最高。
譚官稱,事主身材矮小及「寒背」,她又危險地在車路中間行走,在貨車的左邊車頭橫過馬路,故她也有一部分責任。惟譚官指,被告分心與人聊天,他在事發前原本有數秒時間有機會透過車鏡看到事主,他卻只查看右邊車鏡的情况,沒有看向左邊,導致未能看到從左邊走過的事主。譚官說,被告未能適當地留意路況,法庭以監禁兩年為量刑起點,計算認罪扣減以及因他有悔意而額外給予的3個月減刑後,判處他入獄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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