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即日起巡查1500幢樓宇 若發現違例會即時執法 (18:35) – 20260119 – 港聞

宏福苑大火後,樓宇消防安全問題備受關注。消防處今日(19日)公布,即日起展開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巡查計劃「前哨行動」,目標在約在兩個月內巡查約1500座樓宇,包括1987或之前首次呈交建築工程圖則的住用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主要調查方向包括樓宇消防裝置狀態、年檢情况,確保樓宇有依照消防處月初發布的通函,在維修中的消防裝置上張貼損壞告示。消防區長(政策)羅建新說,若發現違例行動會即時向業主立案法團執法,或對消防裝置承辦商作出紀律處分。

羅建新表示,消防處正考慮提升業主立案法團沒有按規定安排消防裝置年檢以及消防裝置承辦商失德行為的罰則;另外,現時部分消防裝置關閉或維修時,業主只須向消防處報備,未來會考慮相關情况是否需要經過批核。他又說,未來若資源許可,不排除將巡查計劃擴展到其他大廈。

羅建新說,巡查計劃考慮針對過去欠缺年檢、消防裝置有損毁及已呈交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的樓宇,主要就樓宇火警鐘及消防喉轆系統,檢查業主立案法團是否在過去12月內作年度檢查並提交年檢證書;以及系統有否被不當或過度關閉,例如火警鐘系統被轉為靜音模式。羅建新續指,巡查時亦會測試火警鐘性能、樓宇消防栓系統,以及檢查大廈消防水缸水量;亦會在大廈張貼消防喉轆使用方法貼紙。

計劃包括檢查樓宇是否於損壞消防裝置貼告示 

消防處於本月8日發出兩則通函,要求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在損壞的消防裝置當眼位置張貼告示,以及在消防裝置電源處張貼封條。羅建新表示,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時須確保收到消防處發出的勸喻信,並立即檢查有否施行相關措施,以及有否遵辦其他提升樓宇消防裝置管理措施。

羅建新希望計劃能確保消防裝置處於有效工作狀態,若發現消防裝置欠缺年檢甚至失效,將果斷執法並要求業主盡快跟進,同時亦會考慮消防裝置承辦商是否出現專業失德情况,若有將會作紀律調查甚至處分。消防處至2024年7月起突擊巡查各區樓宇的消防裝置年檢情况,羅建新說,截至目前巡查東區、觀塘區及荃灣區共502座樓宇,共檢控34個業主立案法團。

被問及樓宇巡查後有「打回原形」的情况,會否加強執法行動。羅建新表示,若發現大廈沒有安排消防裝置年檢,消防處將發出勸喻信、警告信甚至提出檢控,並將相關記錄交予法庭參考。他稱,檢控後相關樓宇通常都會完成年檢,亦須在14日內提交年檢證書作核對,但仍然會持續監察,若重犯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羅建新重申,消防處要求所有樓宇在大型維修前確保消防裝置已完成維修事項、恢復正常狀態,才可以展開工程,亦不應同時展開樓宇大維修及消防裝置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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