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說,香港重視法治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因有權有勢的人士發聲,而法庭將被告釋放、案件不了了之,並不公道。他強調,香港對各被告一視同仁、公平公正,重申法庭會按法律及證據判案。
張舉能今於法律年開啟典禮致辭時強調,對於有意見有時要求基於各項原因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此類要求規避既定法律程序,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法治的其中一個基本信念是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法律平等適用於每個人。
張舉能於見傳媒時說,若一個無名小卒、平凡人,無人替其「出頭」而要繼續面對審訊,而另一人因有海外一名有權有勢人士發聲、提出交換或威脅法官而被釋放,即對「尊貴人」及「普通人」使用不同法律,屬不公道的做法、亦不會令人引以為榮。
對於海外社會關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張舉能稱對法院基本上無影響,強調法官專業,不會理會外間意見或威脅制裁,完全按法律、證據判決。對於針對法官的制裁威脅,張舉能認為於法治社會中,有關制裁屬完全不能接受,屬直接干預法治,又稱會採取措施保護法官。
另外,對於政府因應岑子杰案制定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最終遭立法會否決,張舉能稱將來有關或類似案件仍有可能訴諸法庭,故不會回應案件。他又稱,已於今日的演辭中闡述對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在保障權利方面各自的憲制角色,重申即使一時難以達成共識,制度也不會停滯不前;即使並非完美無瑕,但仍並非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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