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中心及化驗所聲稱為內地孕婦抽血並送往本港驗胎兒性別 衛生署稱嚴肅跟進 (19:16) – 20260121 – 港聞

衛生署近日接獲傳媒查詢,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宣傳有關為內地孕婦安排抽血和將樣本偷運到香港進行胎兒性別檢驗的服務。衛生署今日(21日)表示,已即時跟進事件,發現兩間涉事機構「香港諾華醫療」和「香港鉑雅醫療中心」無按法例註冊、無提交診所牌照或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申請;署方亦已將兩間涉事化驗所,即「創新基因診斷實驗室有限公司」及「Zentrogene Bioscience Laboratory Limited」的資料轉交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按法例向涉事註冊醫務化驗師作適當跟進。衛生署表示,會繼續嚴肅跟進事件,並按相關法例與其他執法機關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公眾健康。

衛生署表示,根據紀錄,名為「香港諾華醫療」和「香港鉑雅醫療中心」的涉事機構並未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提交診所牌照或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申請,亦未根據《診療所條例》(第343章)註冊,其中「香港鉑雅醫療中心」自稱為「香港註冊醫療診所」。衛生署已就相關個案通報香港海關跟進,並已要求負責人移除所有誤導性陳述。

調查期間,衛生署亦發現兩間涉事化驗所在網上廣告中聲稱是「屬於香港衛生署認可的醫學化驗機構」,涉嫌誤導消費者;署方澄清,並無認可任何醫學化驗機構。衛生署又說,有關醫療中心網站就其他服務發布的廣告內容,涉嫌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已向有關醫療中心發出警告,並已令其立即移除違例廣告。

衛生署亦已將事件通報內地相關單位。署方提醒,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任何人輸入該人有理由懷疑含有傳染性病原體的任何排泄物、分泌物、血液或血液成分,必須提供衛生署的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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