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警員開槍案 男子被控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提堂
2026-03-23 HKT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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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被暫控一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港台圖片)
警方上星期六在葵涌開槍制服一名43歲男子。被捕男子昨日被暫控一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中該名男子手持武器,3名警務人員向他共開5槍,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繼續積極跟進案件。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