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交地盤禁煙修例建議

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三項法例修訂,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和任何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止吸煙,以減低火警風險,保障工人和公眾安全。

三項法例修訂包括《2026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2026年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修訂)公告》和《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

政府周五將在憲報刊登修訂令和修訂公告,在修訂令指定建築地盤為禁止吸煙區,並在修訂公告指明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可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執行所有涉及在建築地盤吸煙罪行的執法工作。任何人在建築地盤吸煙即屬違法,職安主任可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3,000元。修訂令適用於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而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和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範圍則不包括在內。

同時,地盤修例要求承建商和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燃着的指明吸煙產品,或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否則會觸犯規定,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

修訂令和修訂公告將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而地盤修例將進行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

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盡快通過三項法例修訂,讓政府盡早在所有建築地盤內實施禁煙。

Comments (0)
Add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