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戶口洗黑錢逾千萬男子囚48個月 警稱為加強阻嚇性申請加刑 – RTHK

2026-07-23 HKT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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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批准增加20%刑期,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8個月。(港台圖片)

警方前年接獲一宗涉款2900萬元的投資騙案,經調查後,拘捕並起訴一名34歲內地男子,他是其中一個傀儡銀行戶口的持有人,涉嫌清洗1160萬港元犯罪得益,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判監48個月。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馮達仁表示,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批准增加20%刑期,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8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孫俊傑表示,2023年10月至今一共有516人因租借或賣銀行戶口,被法庭就洗黑錢罪行定罪時加重刑罰,增加兩個月至18個月刑期。他表示,警方會繼續同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強調洗黑錢的刑罰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金錢利益。

編輯:李俊傑

傀儡戶口洗黑錢逾千萬男子囚48個月 警稱為加強阻嚇性申請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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