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3 HKT 22:32
- 2026-08-03 HKT 23:00″ title=”水務署表示,就近日網上流傳片段,有郊遊人士擅自進入河背水塘的溢流設施,將嚴肅跟進並展開調查 。(港台圖片)”>
水務署表示,就近日網上流傳片段,有郊遊人士擅自進入河背水塘的溢流設施,將嚴肅跟進並展開調查 。(港台圖片)
水務署表示,就近日網上流傳片段,有郊遊人士擅自進入河背水塘的溢流設施,將嚴肅跟進並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諮詢律政司意見提出檢控。
署方表示,十分關注事件,任何人未經許可進入水務設施,有機會觸犯《水務設施條例》,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最高5萬元及監禁最長兩年,如屬持續的罪行,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天另處罰款港幣1000元。另外,任何人損壞或毀壞水務設施的任何部分,亦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最高25000元。
署方指,當水塘存水量接近其設計容量時,水塘的溢流設施會將超出水塘設計容量的水量安全排走,以保障水塘及水壩的安全。溢流設施運作時,附近及其下游水務設施的水流會急劇上升。為確保自身安全,郊遊人士不可擅自進入水務設施,免生意外。
署方已在集水區和水塘附近豎立警告牌,提醒郊遊人士切勿擅自進入水務設施,署方亦會加強巡查,根據條例執法。同時,將研究增設智能監控系統,進一步提升水務設施的保安水平。
編輯:鍾慧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