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3 HKT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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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發出約39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向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收集各類物業的使用詳情、租金及租賃資料。
發言人說,收集的租金資料會用於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以反映物業最新市值租金水平。新應課差餉租值會在明年4月1日起生效,不論其物業是空置、租出或自用,繳納人須於申報表發出日期起計的21曆日內,將填妥的申報表交回估價署。
他們可使用估價署網站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e-R1A提交資料。網站已提供填寫申報表的常見問題及答案。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申報表,須於限期前以書面向估價署提出理由申請延期。
根據《差餉條例》或《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任何人明知而在申報表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25000元或1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3倍的罰款。
編輯:譚佩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