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囚7年3個月 李卓人囚7年 何俊仁囚5年2個月 – RTHK

2026-09-11 HKT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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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11 HKT 10:28″ title=”三名被告(左起)李卓人判囚7年,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開審前認罪的何俊仁判5年2個月。”>

    三名被告(左起)李卓人判囚7年,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開審前認罪的何俊仁判5年2個月。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的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至於開審前已承認控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

案件由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審理。

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根據《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罰分為兩級,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可處5年或以下監禁。

編輯:黃佩珊

支聯會案鄒幸彤囚7年3個月 李卓人囚7年 何俊仁囚5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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