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華:「國殤之柱」多與煽動行動有關 屬犯案物品之一  – RTHK

2026-09-11 HKT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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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桂華表示,見到「國殤之柱」很多時候都與煽動行動有關,是其中一件犯案物品。(港台圖片)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的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至於開審前已承認控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

對於法官在庭上提到,各方對於如何處理案中證物「國殤之柱」,存在分歧,因此法庭會在諮詢各方後,再另定日子處理。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見到「國殤之柱」很多時候都與煽動行動有關,是其中一件犯案物品。警方認為屬於支聯會所有,雖然現時有人聲稱是創作者,要求取回,但贈送給別人的物品是否可以隨時取回,相信市民都會有答案。

被問到如果日後市民悼念「六四」會否觸犯法例,李桂華說,今次案件反映一些紀念活動,原來會被人用作煽動行為,呼籲舉辦活動的人士要非常留心相關情況。如果當中涉及集會遊行,警方會更加留心,進行審視。

李桂華又說,提出上訴是被告的法律權利,至於是否批准上訴就由上訴庭處理,警方不作評論,但強調案件證據充分。至於支聯會的資產正交由破產管理署處理。

編輯:譚佩貞

李桂華:「國殤之柱」多與煽動行動有關 屬犯案物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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