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攜未完稅香煙入境 判監四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2026-09-28 HKT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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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和罰款二千元。(政府新聞處)
一名旅客攜帶約90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罰款2000元。
關員昨日在機場截查一名45歲,從阿聯酋迪拜飛抵本港的內地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萬元,應課稅值約3萬元,他隨即被捕。
海關歡迎判刑,表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編輯:譚佩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