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稱今年底提出修例建議 加強樓宇維修與專業人士等法定規管 – RTHK

在宏福苑火災報告記者會上,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政府會在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新立法建議,加強對大型樓宇維修、整體建築工程、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法定規管。

建議包括將大型樓宇維修獨立成為新的工程類別,以便加強法定監管,提高違規罰則,要求所有強制驗樓計劃下的驗樓報告必須獲屋宇署接納,才可成為維修工程的基礎。工程由目前只需要報備屋宇署,提升到需要事先獲得屋宇署的許可才可開工,即施工前專業人士要事先提交圖則、監工計劃書等,若違規,罰則會遠高於目前所屬小型工程。

修例會清晰界定權責,提升專業獨立性,會分拆驗樓及驗樓之後的工程,有關的策劃及監工職能,在同一維修項目必須由不同專業人士負責,切斷中間的利益鏈。另外,會強化建築及消防安全標準,修訂條例亦會賦權屋宇署,若發現有違規可直接提控,毋須再就違規有否構成影響等爭辯,以提升檢控成效。

另外,修例會收緊對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懲處制度,嚴格執行註冊除名機制,凡干犯《防止賄賂條例》或《競爭條例》等專業人士或承建商會即時除名,毋須經紀律聆訊;同時大幅提升紀律處分罰則,提速提效處理紀律聆訊個案。

屋宇署明年第一季起啟動架構重組,設兩個「署」,分管新建樓宇和現存樓宇;屋宇署採用區長制,將目前全港6個組別改為10個組,全面負責區內驗樓各類型的執管工作。區長作為召集人會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與房屋局、勞工處及消防處等定期召開會議,就當區強制驗樓及有關的樓宇維修項目加強溝通。屋宇署內設專責審計監測組,負責內部審核部門工作等,直接向署長匯報。

編輯:鍾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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