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規管網絡評測 橫向對比數據恐成絕唱
alex 2026-06-10 17:07 | 手機綜合區
《規範》嚴格限制測試標準:評測樣本必須為市面公開發售且來源可追溯的商品。涉及產品效能測試,必須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機構檢驗並保留紀錄。科技 KOL 或媒體若欠缺法定檢測認證,僅憑主觀評價,必須於當眼處標示「主觀感受,僅供參考」,惟一般消費者分享體驗不受限制。
同時,新規明文禁止以不同標準或方法對同類產品作橫向及縱向比較,並嚴禁貶低競品。這意味過往依賴自訂極限測試揭露產品缺陷的橫向評測恐被扼殺。此外,針對「評測式帶貨」,附有購物連結的內容必須顯著標示「廣告」,各大網站平台亦須加強內容審核。
官方強調此舉旨在優化營商環境。然而,將數據解釋權收歸官方機構,實質上為重點國產品牌建立保護網,大幅收窄客觀數據的發佈空間。至於新規會否影響創作者於 YouTube 等海外平台的內容,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