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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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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採取新措施加強規管市面上的夾公仔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賭博條例》及相關條文,規定夾公仔機及彈珠機等裝置須領取「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方可經營。過去高等法院曾裁定,一般夾公仔機店鋪毋須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導致監管出現真空,當局期望透過修例,讓牌照處能直接向個別遊戲裝置發出牌照,以釐清監管權責。
隨着市面上夾公仔機店鋪「成行成市」,估算全港已有超過2,000間相關店鋪,部分更涉及變種遊戲玩法,包括以骰仔代替夾公仔、提供手機等高價值禮物或涉及儲分機制,已被質疑超出傳統娛樂範疇,甚至帶有博彩與成癮隱患。政府建議修例後,持牌人須在處所入口張貼當眼告示,並考慮加入防沉迷警告作為發牌條件,進一步提升對裝置的規管力度。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對此表示支持,指發牌制度能釐清經營界線,若發現「變種」夾公仔機超出正常娛樂範疇,當局即可介入規管。
針對市面上常見的變種遊戲玩法,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明確指出:「變種的夾公仔機是用骰仔或獎品很豐富,連手機都有,超出了我們理解。博君一笑、但求開心,少少錢夾公仔的情況變種了。反而納入有獎娛樂牌照,用最多5元,禮物最多300元,並且玩一次取一次禮物。用這些框架,我相信反而會保障玩家,大人和小朋友免得去了一些本質是非法賭博的場地或裝置。」他指可依現行牌照限制,將有關夾公仔裝置納入發牌監管,待制度落實後再作全面檢視,以平衡保障市民權益與行業持續發展的空間。
資料來源:有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