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車最怕遇手機噪音 江玉歡促參考新加坡派便衣執法 倡即時開告票嚴打噪音

搭車最怕遇手機噪音 江玉歡促參考新加坡派便衣執法 倡即時開告票嚴打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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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

    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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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媒報道,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認為,香港車廂噪音問題源於欠缺執法,建議參考新加坡安排督察巡視,甚至以便衣方式登車,同時讓港鐵月台助理升格獲授權執法。廣州近日擬立法禁止公共交通工具外放聲音,新加坡亦剛推出巴士乘客行為罰則。

執法不應落在車長身上

據《香港01》報道,江玉歡強調不應由車長負責執行法例。她稱新加坡設有督察巡視,有時更以便衣方式登車。她亦建議港鐵提升月台助理職級,賦予執法權力,協助維持車站和車廂秩序。

即時發告票 勿只靠勸喻

江玉歡主張當局從嚴執法,直接向違例者發出告票。她指出乘客在一輛巴士受勸喻後,轉乘另一輛巴士仍可繼續滋擾,單純勸喻只會不斷重複。她留意到不少欠缺自律者為旅客,若不即時罰款,事後難以追究。

她建議當局在旅遊旺季加強宣傳,並在車廂廣播相關罰則,向旅客清晰說明香港應有規矩。

香港有法例 外地加強規管

香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訂明,巴士乘客不得使用嘈吵器具或發出過多噪音,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 3,000 港元及監禁 6 個月。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9 月 16 日公布《廣州市噪聲污染防治規定》草案修改稿,公開徵求公眾意見至 10 月 15 日。草案禁止乘客在鐵路和巴士外放電子裝置聲音,司乘人員須先作勸阻。乘客經勸阻仍不改正,公安機關會先說服教育並發出警告,隨後可罰款 200 至 1,000 元人民幣(約港幣 HK$226 至 HK$1,130)。

新加坡自 9 月 23 日起,巴士乘客外放聲音、把腳放上座椅、亂拋垃圾或飲食,最高可被罰款 500 新加坡元。巴士營辦商獲授權職員,包括票務查票員和巴士總站職員,可向涉嫌違例者發出行政違規通知。巴士車長則沒有執法權,只可勸喻乘客停止滋擾行為,不合作者可被要求離開車廂。

資料來源: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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