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團在聲明中提出四點疑問:一、李宜雪再次被送診,送到了哪個精神病院?二、官方稱依法依規送診,依的是哪條法規?三、侮辱誹謗是自訴案件,筷子巷派出所為什麼介入李宜雪和他人的糾紛?四、家屬對李宜雪被送診的情況是什麼態度,能否由第三方獨立採訪、公開披露?(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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