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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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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1月24日通報,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政治影響,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在重要幹部任用上聽任親友「推薦」干預,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縱容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權大操大辦喪事,長期無償接受企業提供的高檔服務;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羅保銘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現年72歲的羅保銘是天津人,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長、海南省委宣傳部長、海南省長、海南省委書記,2017年4月到全國人大擔任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4年7月25日,中紀委通報,已退休的羅保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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