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兩岸
2025年2月8日星期六
國家衛健委2月8日在網站發布了《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指南(試行)》(下稱《指南》),明確提出,不宜將視屏類產品作為兒童的「玩伴」,0歲至3歲的嬰幼兒應當不接觸任何形式的視屏類產品。
《指南》指出,嬰幼兒早期發展主要指0歲至3歲兒童大運動、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和社會交往能力等方面的發展。0歲至3歲是兒童生命的早期,也是兒童成長和發展的關鍵窗口期。這一時期大腦、神經系統、運動系統發育最快,可塑性最強。
《指南》進一步明確,不宜將視屏類產品,包括電視、電腦、手機、平板、遊戲機等作為兒童的「玩伴」。如果養育人經常讓嬰幼兒使用視屏類產品,與孩子陪伴、交流、互動的時間就會減少,對兒童大腦和神經系統的正向刺激就會顯著降低,對於嬰幼兒大運動、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和社會交往能力發展極為不利。(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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