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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反恐專員劉躍進被控受賄逾億元  一審當庭認罪悔罪 (17:54) – 20250327 – 兩岸

公安部原反恐專員劉躍進被控受賄逾億元  一審當庭認罪悔罪 (17:54) – 20250327 –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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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7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受賄一案。庭審中,劉躍進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據「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福建省福州市檢察院起訴指控: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躍進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躍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劉躍進生於1959年1月,湖南寧遠人。劉躍進曾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主抓禁毒工作。他最早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2001年,劉躍進調任公安部,先後出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2015年1月起,他任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等職。

2015年12月,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的劉躍進出任副部長級的公安部反恐專員。當時公安部在部領導班子中首設反恐專員一職,劉躍進是第一任反恐專員。劉躍進曾長期領導禁毒工作,主辦過包括「湄公河慘案」在內的多宗大案要案。

2020年從公安部離任後,劉躍進擔任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九督導組副組長。 從2018年至2023年,劉躍進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外事委員會委員。 

 (綜合報道)

相關字詞﹕劉躍進 受賄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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