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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村民撈遊客手機索1500元  被拒後扔回水中  律師:不算勒索 (17:25) – 20250712 – 兩岸

杭州村民撈遊客手機索1500元  被拒後扔回水中  律師:不算勒索 (17:25) – 20250712 –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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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桐廬雅魯漂流景區近日有遊客漂流時手機跌落水,當地村民方某打撈後,向機主索要1500元(人民幣,下同)「辛苦費」被拒,方某將手機又扔回水中。遊客報警後取回手機,方某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該景區負責人表示,雖然一直提醒遊客不要攜帶手機,但無法強行禁止,導致漂流過程中手機掉落情況頻發。由於漂流河道無法完全封閉,河道邊常有附近村民專門撿拾遊客掉落的手機,並向遊客索要報酬,金額從數百到一千多元不等。

此事引發網民熱議,有人認為村民有關做法涉嫌敲詐勒索。

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鄭明偉律師解讀稱,此案的手機所有權歸遊客所有,遺失被村民拾得,不能改變所有權關系,村民沒有處置的權利,沒有丟掉、破壞的權利。至於「辛苦費」屬於勞務報酬的範圍,應當綜合考慮協商公允報酬。

鄭明偉指出,村民索要1500元未果後把手機丟回河道,屬於協商未果後的破壞行為,而不是持續脅迫索要財物的行為;同時,刑法規定的敲詐勒索罪財物標準為2000元以上。(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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