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web page counters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林少陽:政府應設部門監督大廈維修 (18:30) – 20251201 – 即時財經新聞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林少陽:政府應設部門監督大廈維修 (18:30) – 20251201 – 即時財經新聞
29

【明報專訊】大埔五級火災造成百年未遇的人命傷亡,令人痛心。今次大火,無論是政府各個相關部門,還是坊間評論,都將重點放在火警肇事原因,只可惜通通都錯了重點。我當然不是說了解今次起火原因不重要,但未來無論是繼續沿用竹棚還是改用金屬支架、立例禁用發泡膠圍板,還是設立更嚴格的棚網防火物料標準都好,假如政府各相關部門未能有效執法,再好的法例也只會是形同虛設。

火災背後,涉及物業維修重大經濟利益,成為大量屋苑圍標「食大茶飯」的罪案溫牀。令人心痛的是,自2009年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以來,多年來接到強制維修通知的屋苑小業主,往往成為早已滲透在全港各大小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圍標集團甕中之鱉,任人魚肉。

推樓宇更新後 圍標集團「食大茶飯」

多年來,無論是無線的《東張西望》還是有線的《全線大搜查》節目不斷報道,案例多不勝數,可惜不法之徒十之八九最終都能逍遙法外。更加可悲的是,在巨額金錢利誘下,一些正當經營的建築工程承辦商,反而因為沒有與這個龐大的貪污腐化集團勾結,而被懂得玩弄制度漏洞的法團當權者拒諸門外,墮入「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之中。

自「樓宇更新大行動」立例至今已16年,多年下來,受害群眾早已有數十萬計,他們輕則損失錢財,重則有如今次宏福苑涉事7幢物業數千名住戶般,最終落得喪失家園,家破人亡的命運。特區政府現在是時候痛定思痛,認真檢討向住宅物業發出「強制維修通知」的利弊得失,及早堵塞相關制度漏洞,杜絕不法之徒繼續以欺詐手法奪取市民的身家性命財產。

宜先酌情處理「強制維修通知」時間表

立法重點,應該由政府成立一個具公信力兼專業知識的專責部門,負責管理全港屋苑大廈維修的立法、招標、監督整個維修過程,以至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糾紛仲裁角色。而在新法例及一個全新的專責部門成立之前,特區政府應因應全港每幢物業維修的緩急次序,酌情處理「強制維修通知」的時間表,讓全港的小業主,在樓宇安全未有即時危險的情况下,騰出更多時間選擇一個真正切合他們需要兼真正合格(而非只是表面上有齊合格文件)的工程承辦商。

現時,香港不小心過馬路罰款是2000元。市民過馬路若有意外傷亡的是市民自己,政府近年執法部門為了市民自己性命安全都不斷加強執法,這點我作為良好市民亦百分百舉腳贊成。今次大埔特大火災懷疑是有維修工友吸煙拋下火種所致,結果造成數以百計市民傷亡,數以百億元計的經濟損失。政府是否應該盡快立例加強罰則,並着令相關部門加強巡查全港所有大廈維修工地,以收足夠的阻嚇作用。假如不小心過馬路都要罰2000元,工地吸煙等同潛在犯下殺人放火罪,即使罰夠10萬元也不為過。此外,負責維修監督人員及相關公司,亦應承擔足夠的監督管工責任,因此一旦相關工場發現有人放下火種,亦應一併予以重罰,所罰金額至少為留下火種者的10倍以上。

至於未來維修現場應否全線改用金屬支架,以及棚網應如何確保應用合適物料(現行法例已有規定,只是有人有法不依而已,因此重點依然是在執法而非立法),對我來說,都只是旁枝末節而已。

以立投資董事總經理 [email protected]

(本網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林少陽 細味投資]

Comments are closed, but trackbacks and pingbacks ar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