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Share 小米(1810)公布,公司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計劃自2026年12月開始,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聯交所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每12個月出售金額不超過5億美元(約39億港元)的小米B類普通股,累計出售總金額不超過20億美元(約156億港元)的小米B類普通股。 林斌減持計劃所得款項主要用於成立投資基金公司。林斌對本集團業務前景充滿信心並將長期服務於集團。 13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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